问:什么是认股权证
权证知识问答
答:认股权证又被称为公司权证,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购权证。认股权证持有人行权成功后获
得的证券,为上市公司新增发证券。我所上市的认股权证代码中含有“CWB”标示。
权证常见问题回答
除了《权证知识问答》外,补充如下问题:
1、权证创设有什么依据吗?
答:权证的创设是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且符合法律程序的。
(1)我所权证管理办法是经证监会批准生效的业务规则,
为权证创设预留了空间。经批准并且已向社会发布实施的《上海
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:“已上市
交易的权证,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,具体要求由我所另行规
定”。
(2)权证正式创设前,我所发布了专门通知。在创设的权
证上市前,我所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充分地向市场揭示了创设可能
对权证价格产生的影响。因此,目前权证创设的市场实践有着充
分的法律依据,具体操作程序公开透明,风险提示及时、完整、
准确和充分,完全符合证券市场产品创新的法律要求。
(3)权证上市公告书中,已揭示了权证创设及风险。我所
把权证创设后对权证价格的风险对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揭示。如武
钢股份在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明确指出“如果其他机构以公
司股票为标的证券发行权证,可能对核准上市后的本次股权分置
改革涉及的相关权证交易价格产生影响”。也就是说,在对武钢
股改说明书表决前,有关增加权证供应量而可能影响权证价格的
风险就已经对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揭示。在武钢权证上市交易前,
我所发布了《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对
创设武钢权证作了具体规定。此外,武钢股份也在权证上市前发
布的《关于武汉钢铁(集团)公司认购权证、认沽权证上市的第
二次提示公告暨行权期调整的提示性公告》中特别提示,权证上
市后,如果其他机构以武钢股票为标的创设权证,可能会对权证
的交易价格产生影响。
(4)在创设的权证上市前,我所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充分地
向市场揭示了创设可能对权证价格产生的影响。
2、权证创设有什么作用?
答:(1)权证的创设制度有利于实现市场的供需平衡,有效
地支持了股权分置改革。创设制度允许有资格的券商通过提供足
额抵押品(现金或股票)创设出新的权证,以解决权证供不应求
问题,实现权证供求平衡。如果不能通过创设制度有效增加权证
供应,在权证到期前相当一段时期内权证的投机势必愈演愈烈,
任何权证一上市都价格飞涨,而到期时却可能沦为废纸一张,后
果不堪设想。这同时也势必大大影响后续利用权证进行股改方案
的推出。
(2)权证创设制度起到了为投资者(特别是中小投资者)
提示风险的作用,保护了这部分投资者。在某一权证价格水平下,
有合格的证券公司创设权证,意味着有专业机构认为目前的权证
价格偏高,创设的人越多,创设的量越大,说明权证价格的溢价
越大,越不合理,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权证价格风险。反之亦
然。今天由权证供不应求造成暴涨,未来必将向其真实价值回归,
在高位买入的投资者将无可避免地蒙受损失。引入创设制度,正
是为了及时平衡权证供求关系、早日体现其真实价值,避免现在
的暴涨和将来的暴跌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。同时,围绕理性价格
平稳交易的权证,才能真正实现其通用的功能,如利用权证对冲、
锁定风险等。
3、有些权证只有 1 天行权日,是否与《办法》冲突?
答:《办法》第13条规定,“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,
权证终止交易,但可以行权”。依据该规定,权证行权日为“权证
存续期满前 5 个交易日”,而具体的行权日可以是其中的 1 日或
者数日,由权证发行人自行确定。目前大部分欧式权证的行权期
是权证存续期内最后 5 个交易日,只有宝钢认购权证(已过有效
期)、茅台认沽权证、上海机场认沽权证将权证行权日确定为权
证存续期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,这与《办法》的规定是一致的。
需要说明的是,这些权证发行及上市公告书,以及交易所相关的
业务通知,已反复强调了权证行权日,市场各方事先已充分了解
这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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